清泉村地处蛮荒边关,两国的交界。
男丁大多都被强制征兵上了战场,有去无回。
天气和土壤条件又差,村里的老弱妇孺很难应付严苛的征粮征税。
官府缺钱缺粮,便有时会打着体恤民情的旗号,送些被流放至此做苦役的犯人过来。
二十文钱,就能给家里添一个强壮的劳力。
怎么算都划算。
所以每逢官府发人,总是会引来各种哄抢。
上辈子的今天,我也去了。
没钱,就是去看看热闹。
结果没想到,意外捡了个大漏——十文钱买了个身受重伤,但漂亮至极的小瘸子回来。
当时村里人人都笑我蠢:
「这人伤成这样,买回家,别说帮忙干活儿了,都不一定能活。」
「就算活了,他这眼神又冷又傲,也不会是个省心的主儿!」
我没听,把人带回家,小心翼翼地照料治病。
谁也没想到的是,小瘸子不仅活了,还对我好到了极点。
为我端茶递水,为我考取功名,为我建功立业。
哦,不,确切地说,不是为我,是哄骗我。
因为直到他迎娶摄政王妃那天,我才恍然初醒。
原来他当初对我好,只是因为娶我,他就能脱了奴籍、考功名,脱离清泉村而已。
那些我以为的恩爱与甜蜜,对他而言,却是隐忍和屈辱。
这人其实……从未爱过我。
「你在说什么胡话?官府抛弃的人,怎么可能回收?」
村长也发愁。
往年都是哄抢,没得剩,也没这糟心事儿。
谁知今年会在一个瘸子这里有了变故?
「这人呐,咱就是砸手里,也断然送不回去了。」
村长说完,抬头看了我一眼。
见我不说话,直勾勾地发愣,以为我是嫌贵,咬咬牙:
「五文!不能再少了啊!」
「不是村长,这不是钱的事儿……」
「一文!」
「村长,我真不能收这人,他……」
「绾绾啊,」村长脸色不悦地打断了我,「当初我收留你时,没多说一个字吧?」